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孵化器、國家級孵化器培育單位分別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和50萬元的資助;對經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市級以上孵化平臺上年度新增孵化面積,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對獲得省級孵化器運營評價A等級的孵化平臺給予每個平臺年度不超過100萬元資助;支持建設單位為在孵對象提供孵化服務,按不超過服務成本費用的50%給予每個孵化平臺年度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對孵化平臺內產生的授權發明專利年度新增總量合計20件以上的孵化平臺建設單位給予最高20萬元補貼;對年度新增在孵科技型企業數量合計10家以上的孵化平臺建設單位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對孵化平臺硬件投入后補助,按不超過孵化平臺硬件實際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補貼,單個平臺年度資助不超過100萬元。打造中山創客·眾創空間整體品牌,對新批準的中山創客·眾創空間給予200萬元的資助,支持中山創客·眾創空間就孵化器建設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